【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3.03.10 03:52 am
台南市莊姓婦人有一棟閒置多年的空屋,因水路管線破裂漏水,滲水到緊鄰曾姓住戶的共同牆面,造成各樓層裝潢吸水變形。曾某訴請賠償,法官判決應賠償19萬餘元。
法界人士表示,不少民眾有房屋卻閒置,任房屋漏水,有些人不當一回事,但若與他人房屋相連,可能因水管路線有經過共同牆面,就會造成隔壁也滲水並損及裝潢,不但要花錢維修,還要賠償。
曾姓市民1年多前標到法拍屋,請人裝潢,發現頂樓共同牆面滲水,並導致房屋各層天花板、地板、所裝潢的矽酸鈣板吸水變形,因住處水管並無破裂,研判是隔壁管線漏水造成。
他與莊姓屋主多次聯繫要求處理未果,寄存證信函也沒回應。於是請求里長和警察入屋查看,發現水路管線確實龜裂漏水,地板因長期積水,已汙損並長青苔。曾某以莊姓屋主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已對他的房屋構成侵權卻仍置之不理,要求賠償。
法官審理後認為,莊的房屋女兒牆漏水嚴重,滲入到隔壁,造成曾的房屋受損,判決應賠償19萬餘元,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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