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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台北市頂樓加蓋遮雨棚法令(因防水須求合法的頂樓加蓋)

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點第十八款條文)下列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建造時應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以下簡稱本府工務局)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建造,除第十八款外並應於施工前完成消防設備審查並經竣工勘驗(含消防檢查)合格核發使用許可(憑接水電)後方得使用。

(十八)符合下列規定之合法建築物為防漏目的,於平屋頂上建造斜屋頂:
1.限建築物為五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二十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之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 ,且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9條規定應留設屋頂避難平台之建築物。

2.斜屋頂應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含鋼骨)及不燃材料建造,四周不得加設壁體或門窗,高度從屋頂平台面起算,屋脊小於一. 五公尺 ,屋簷小於 一公尺 或 原核准使用執照圖樣女兒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

3.斜屋頂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但屋頂排水溝及落水管在基地範圍內,且淨深小於 三十公分 者,不在此限 。

4.屋頂平台面對道路或基地內通路應留設無頂蓋式之避難空間,其面積應大於該戶屋頂面積八分之一,且不小於 三公尺 x 三公尺 ,與樓梯間出入口間並應留設淨寬度一. 二公尺 以上之通道。但無樓梯間通達者,得免留設。

5.申請人應檢附工程圖說、不燃材料證明、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書(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負責)、直下方全部樓層區分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向建築管理處違建查報隊申請,且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施工完竣,並檢附完工照片備查。

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敦化南路300坪屋頂防水大作戰(一)施工前不忍卒睹的畫面

這是位於敦化南路上的一棟大樓,屋頂300坪,上面一大堆的雜物,含基地台、冷卻水塔,及一大堆管線。
請不要以為這是工業區,其實這只是它們的屋頂。


下雨過後,頂樓到處積水,有如湖光山色,最深處,深達15公分。
四處都是基地台,與大量的管線、冷卻水塔














到處長滿了青苔,有如置身大自然之中













 密密麻麻的管線,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牆角處,也長了一些小樹,景觀不錯




敗破的女兒牆,防水層已經遭到破壞。


面對以上情形,管理委員非常苦腦的問我,防水施工,到底要如何進行?
這真是一個好問題,要一次說明,並不是這麼的容易,
首先,讓我們先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1. 下雨後,地面積水。
  2. 長出小樹。
  3. 地面滿佈的線路。
  4. 基地台下方防水問題。
  5. 基地台與牆之間的死角,難以施工。
問題1、2:這問題簡單,地上垃圾清理,水管通一通,小樹連根挖起,即可。
問題3、4 、5:這幾個問題,涉及施工死角問題,到底要如何處理,這就考驗大家的智慧了,如果這些死角,無法進行防水工程,未來頂樓一定還是會漏水。

事實上,這棟大樓,已經找了不少防水廠商來看過,但是許多廠商不敢來接手處理。所以最後找到防水達人,來處理這個難題。而這個問題,到底要如何解決呢?
請大家拭目以待